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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盟商卷款千万,周大福一句“也是受害者”,品牌能免责吗?

洞见商机 2026-06-24 18:43:17 12

2026年6月发生了一起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的加盟商卷款跑路事件,周大福这个千亿级别的黄金珠宝行业巨头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。上海周大福大华乐坊店有一个前任股东周某,他以“冲业绩”“打算开新店”为理由向店员和熟客借钱后失联,其中有部分钱直接进入了门店的公共账户中。

事情发生后,周大福总部方面给出的回应称,“这是加盟商个人行为,品牌方本身也受到了损失”,但这一说法引发了不少人的质疑:消费者之所以会把钱存入门店的公共账户,是因为他们对“周大福”这个品牌的信任,那么品牌方仅仅说一句“我是受害者”就可以免责吗?

千万资金如何在一家周大福门店“凭空消失”?

1、一个“前股东”如何取得员工和顾客的双重信任

根据媒体的相关报道,周某自己说他是周大福大华乐坊店的老板和股东,还向顾客展示了营业执照以及一份暗股协议,表明他和该门店实际的法定代表人张某之间存在股份方面的协议,协议的期限长达十年,店里的员工也都称呼他为“周老板”。

周某给出的借款缘由有很多,想开新店需要向周大福缴纳更多的保证金、帮忙冲业绩刷流水、拓展旧金回收业务需要大量资金等等,有顾客早在2023年的时候就因为黄金业务和周某认识,到了同年年底,周某就开始向部分顾客借钱了。

2、公账收款与闭店失联的骗局层层推进

部分顾客借款的时候是直接把钱打入周某的私人账户,不过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门店的公账来走的,有一位顾客的支付宝交易流水显示,交易方是“周大福大华乐坊店”,商品说明则是上海曼辰贸易有限公司扫码收款,有的顾客累计转的账超过了120万元。

除此之外,还有店员被周某以发展门店旧金回收生意的名义借走了68万元,根据初步的统计情况,受骗者可能有十多人,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千多万元。

在2025年3月的时候有顾客发现这家门店已经关闭了,之后联系周某要求还款没成功,到了6月就完全联系不上周某了,于是这些顾客选择了报警,目前周某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
3、法人翻脸与总部沉默,受害者维权无门

6月2日在派出所进行协商时,门店的法人张某在民警的见证下,向受害者出具了一份协议,承认公司存在债务并且愿意退款,不过仅仅过了三天,张某就改变了态度,说那份协议是在“被胁迫”的情况下签署的。

之后,受害者尝试联系周大福总部,他们打过电话、找过商城客服、发过邮件,甚至还跑到上海总部的线下办公地点去寻找,但一点回应都没有得到,周大福官方也只是表示“已经知道了这件事,正在和消费者进行沟通,并且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”。

(图源:小红书)

周大福的“轻资产”模式暗藏风险

1、加盟店占比70%,规模扩张稀释了品牌控制力

到2026年3月31日为止,周大福在内地的珠宝零售点当中,加盟店所占的比例达到了70%,在2026财年全年,周大福在内地净关闭了969家珠宝零售点,门店的总数从6274家减少到了5305家,虽然门店的数量大幅减少了,但加盟店依然占据着绝对主导的地位。这种对加盟商高度依赖的模式,让品牌能够快速地进行扩张、抢占市场份额,然而同时也意味着品牌对终端门店的实际控制能力被削弱了,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人,自己负责盈利和亏损,这在法律层面上为品牌分割责任提供了依据。

不过在消费者这边,门店悬挂着“周大福”的招牌、类似的装修风格以及产品,使得绝大多数人没有办法区分出直营店和加盟店。

(图源:小红书)

2、品牌光环成为骗局的工具

有很多受害者表示,正是因为相信“周大福”这样的大品牌才放心地转账,直到出事后才知道这家店实际上是加盟店。

周大福在做品牌宣传的时候,并没有把直营店和加盟店区分开来,这样就让消费者的判断出现了偏差,认为所有的门店都是总部信誉的象征,而品牌方享受着加盟扩张带来的规模优势和品牌溢价,却不肯为加盟商的行为承担起相应的信任风险,这样的“既要这样又要那样”的态度正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质疑。

(图源:小红书)

3、珠宝加盟模式的风险早有先例

周大福并不是个例,在2023年12月的时候,中国黄金北京双井概念店突然关门了,有80多名消费者在该门店办理了黄金托管业务,总价值达到三千多万的黄金也随之消失。

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止一次地发生,珠宝行业的加盟模式所存在的风险也暴露无遗:品牌方收取加盟费以及产品供应方面的收入,但是对加盟商的实际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的管理与控制;消费者由于对品牌的信赖而放松了警惕,但是又无法辨别出门店的性质;当发生问题时,品牌方常常以“加盟商为独立法人”的理由来推卸责任。

品牌管理失责不容回避

1、法律免责不等于管理无过,品牌责任无法切割

从法律的角度来看,加盟店属于独立的法人单位,自负盈亏。有律师指出,“就目前所掌握的情况而言,暂时没有发现周大福总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理由”,依据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,特许人(也就是品牌方)和被特许人(也就是加盟商)是相互独立的经营主体,所以,周大福总部在法律上确实有可能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连带责任。

(图源:小红书)

不过法律上的“不担责”不等于管理上的“无过失”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和相关的加盟管理规定,品牌总部有义务对旗下的加盟商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。在本案中,周某不是店里的员工,却像老板一样在店里工作,还使用门店的公账来收款,而门店的法人对此却“一点都不知道”,这种管理上的漏洞,已经不是“加盟商个人行为”能够解释清楚的了。

2、信任一旦崩塌,重建成本远高于赔偿

对于品牌方来讲,切割法律责任也许能够规避短期内的经济赔偿,但是品牌信任的流失却是长期的、无法逆转的。

消费者选择周大福,是因为相信这个品牌背后近百年积累起来的信誉,当品牌方在危机面前只强调“和我没有关系”时,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就会出现裂痕。如果品牌总部能够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展现出应有的社会责任,迅速推出相应的补救措施,不仅能够提高公众对品牌的信任度,还能够在法律层面减少潜在的损失。

加盟模式的未来,规模与管控如何平衡

1、从“跑马圈地”到“精耕细作”的转型

周大福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渠道变革,在2026财年净关闭969家门店,这正是其主动“瘦身”、关闭那些效率低下的门店的战略体现。公司同时还在高线城市的核心地段开设高端的新形象店,新店每个月的平均销售额从80万港元提升到了130万港元。

这种从追求数量到追求质量的转型,本质上是对加盟模式风险的一种回应,当门店的数量过于庞大时,品牌方对终端的管控能力必然会被稀释,主动收缩门店数量、提升单店的质量,是降低加盟风险的一条可行途径。

(图源:小红书)

2、加盟管理的“透明度”迫切需要提升

本次事件暴露出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:消费者没有办法区分直营店和加盟店,周大福在品牌宣传中没有进行明确的区分,导致消费者把加盟店等同于总部的信誉。

品牌方应该在门店的显著位置标明门店的性质,并且在消费者购买大额产品或者服务的时候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。另外,品牌方应该建立更严格的加盟商准入机制和日常监管机制,其中包括对加盟商实际控制人的背景审查、对门店公账使用的规范管理、对非在职人员参与经营的禁止性规定等等。

3、品牌不能只享受加盟红利,不承担加盟风险

周大福事件给整个珠宝加盟行业敲响了警钟,当品牌选择通过加盟模式快速扩张的时候,就必须正视加盟商的行为对品牌声誉可能造成的潜在冲击。

只享受规模扩张带来的营收增长和市场份额,却不愿意为加盟商的违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,这样的模式在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信息透明度日益提升的今天,将会越来越难以维持下去,品牌方迫切需要在“扩张”和“管控”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。

结语

周大福加盟商卷走千万元事件,从表面上看是一起“个人诈骗”案件,但实际上却暴露了珠宝行业加盟模式存在的深层风险。当品牌方以“独立法人”为理由来分割所有责任时,消费者基于品牌信任所付出的代价应该由谁来承担?

加盟模式的未来,不在于怎样更巧妙地在法律上分割责任,而在于如何在规模扩张的同时守住品牌管理的底线,因为底线一旦失守,重新建立起来的成本将会远远超过任何一笔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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